总觉得自己太年轻,似乎根本不配去谈论所谓爱情,自己本身便是空白一片的实践经历,这就显得说起这方面的事更像是没什么资本,可到底是开了头了,而且看遍了身边许多的分分合合,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了,所以,就将就着谈谈吧,说说自己对所谓爱情的理解,或许将来再翻开看,会笑,亦会叹当年的天真,管它呢。
我只记得最初听说这种感情,便是从电视剧上,我模糊地记得看过的第一部跟爱情有关的电视剧便是当年红极一时的《还珠格格》,虽然我是个标准的90后,没读过当年琼瑶风靡的小说,却是在几岁的时候便接触了这部电视剧,也因此记住了在如今看来确实肉麻又啰嗦的告白词,什么“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什么的,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小盆友来说,实在是难解,反正只是留下这么个概念,所谓叫爱情的那种东西,就是他看上她,她也喜欢他,愿意跟他浪迹天涯同生共死,然后还会时不时情到深处时搂搂抱抱或者干出些更少儿不宜、那时我们甚至于父母都羞于看到的事。以为这就是爱情了,如今看来,这理解真是可笑,只怕那时,我连“爱情”这俩字都没听说过吧。
如今,虽然仍会执着于某些电视剧,有时也会为里面的男女主角的情情爱爱或咬牙或叹息或抹泪,却不会再像当初那般幼稚地去理解爱情。我也写过点小说,我那些小说里的人的情感羁绊曲折,也是在看了诸多电视剧或小说之后冥思苦想出来的,其实若回归现实,我还是觉得,爱情嘛,还是不要太轰轰烈烈了好,平淡一些吧,平平淡淡的爱情也许更为长久。
学生时代的自己,并没有过早踏入感情这条深不见底的河,因为身边的人大约三分之一都谈过几个男女朋友,所以当在初中时立下“不上大学就坚决不谈恋爱”的毒誓时,被一个同学戏称为“灭绝师太”,当时虽有点恼怒,不过现在看来,管它呢,起码还是个师太级别的,“灭绝”呢,听着就有气势,霸气!可是呢,无奈我不是什么铁石心肠,也不是什么看破红尘的高人大师,虽未早恋过,却也暗恋过那么几个人,每次看见便会心虚的绕着走,却又在擦肩而过时忍不住抬头多看他几眼,那种感觉,跟做贼没什么两样,不过后来有一次偶然,我坐在那个男生对面上课,同学快言快语,说:“哎,她说她认识你诶,你们以前还是同班同学……”刚说到这儿,我一把把她嘴捂住,再说下去,可真要出事儿了,可没成想,他听后只是笑笑,“是吗,我说觉得面熟,不过,你到底叫什么来着……”脸上尴尬的笑一下僵住,怎么,他根本一点都不记得我了吗?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心事拔凉拔凉的,而从那时起,我也对那个男生彻底死心了。
第二个人嘛,怎么说呢,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暗恋,只是很短的时间有那么一瞬间的心动而已,过了一段时间,便一点感觉都没了,唉所以说人类的感情啊,真是复杂难解。
突然发现,原来以前的一些事可以这么坦坦荡荡地当笑话一般讲出来,真是不可思议,这也再次证明了时间真是奇妙,它会让许多事情云淡风轻,一笑而过。
其实这么看来,暗恋也不算是一种爱情,两个人根本就没开始过,更何况当时懵懂年少,何谈爱不爱呢,对吧?
总觉得有种爱情过于文艺,就如林徽因同徐志摩那段,至今也被当做一段很美很浪漫的故事讲述着,也许很多人会为徐志摩感到惋惜,他自见到她的第一眼起,便将她置于心里最重要的位置,为了她,他不惜与张幼仪离了婚,即使同陆小曼在一起后,对林徽因依旧是念念不忘,甚至到最后的坠机死亡,也是为了去见林徽因,可是呢,林徽因后来却说“徐志摩当时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可我其实并不是他心目中所想的那样一个人。”
或许在此,许多人会为徐志摩感到不值,自己爱了多年的人,竟然是这么认为自己的爱的,可我却觉得,何谈值不值得呢,爱一个人,根本就是不会去计较什么的,即使那个人心里从头至尾就没有你的存在,可看着他(她)幸福,你也就知足了,这才是宽容又伟大的爱。至于林徽因这话,我也宁愿认为这是真假难辨的,总之呢,这些也都是如烟往事了,又不管我们什么事,就只当一个故事听听,感叹一下也就罢了,不必去深究太多,因为似乎也没有人喜欢别人对自己的爱情评头论足的。
哎,对了,你是相信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对于此,我还是比较倾向于相信后后者,一见钟情我不知道有没有,反正在我看来即使有,这种一眼万年的感情也是不怎么靠谱的,虽然它足够浪漫。可是,对一个人若是不了解全面,怎么可能会去爱呢?爱情,我认为是在两个人互相了解的基础上互相包容与理解而衍生出来的一种感情。日久生情,两个人在一起时间久了相互了解,对于彼此的优点能互相欣赏,缺点也能彼此包容,如此,我认为才更能相扶相携走过一生。
我曾经在一篇小说里写过一个男生对一个女生说,“是,我是喜欢你,可是我不爱你。”女生听后大哭了一场,也彻底死了心,因为她明白了,喜欢与爱,根本就不一样,它们之间横亘着一堵无法逾越的墙,因为既然你对一个人就会是喜欢不讨厌,就不太可能去爱上他(她),至于电视剧中那些告白的桥段,站在大马路边大喊“XXX,我喜欢你!”然后两个人便在一起了,我就总觉得过于牵强,喜欢与爱,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嘛,喜欢是对一个人有好感,很习惯一个人了,朋友之间的感情,我觉得也是属于这种“喜欢”的范畴的,可是爱,那是刻骨铭心的,只衍生于爱人之间的一种特殊感情的,这种感情,是难以从单纯的喜欢转变来的。
谈一个比较隐讳的话题,爱与性。
曾经在独木舟《我亦久飘零》中看过这么一段——
“爱究竟是欲望还是本能?”女主问一个男人。
男人想了一会儿,“当然是欲望。”
“那性呢?”
“性是本能。”男人回答的毫不犹豫。
女主苦笑,因为于她,从来都是将爱当做本能,于是,她不止一次地受伤,直至最后遍体鳞伤身心俱疲,终于爱不起。
照我的观点,爱若为欲望,这种人太过聪明与理性,因为欲望毕竟短暂,欲望消了,爱便没了,所以说这种人注定是去伤害别人的人,而那些将爱当做本能的人,因为太感性,所以也注定成为爱情里容易受伤的那一方。
至于性,我原本只是以为它是爱的衍生物,可是随着渐渐成熟,这个社会便残忍地告诉我,它不是,它有时只是欲望与肉体的放纵,让人厌恶与唾弃,一些人的太过随意放纵,让我实在觉得这是对性的一种亵渎,性本身来说应是高尚纯洁的,可现代人却将它糟蹋的不成样子,只作为一种消遣,实在是可悲可叹,叫人无言。
至于婚姻,有人说这是爱情的坟墓,我却不这么认为,某种程度而言,它是葬送了当初的轰轰烈烈与浪漫,可是婚姻的平淡却也在某个程度上使得两个人之间多了一种不同于血缘关系的亲情,而这种亲情,却是比当初的轰轰烈烈来的更珍贵更难得,而这种感情的产生,也是使得两个人最后可以走到白头的关键所在。
最后,用一句古文结束这篇随笔吧,这是所有人都向往一世的爱情,“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如此,美好。
文/若晴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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