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闲云老师关于唐僧生父是水贼刘洪的观点,在网上流传很广,几乎多数的年轻读者都相信了这个观点。只是,这个颇有噱头的观点,其实禁不起推敲。
(唐僧)
吴老师的论据大概有以下几点:
1、情理。
殷小姐丈夫被杀,可却与水贼刘洪睡了十八年。其间,她有许多机会杀死刘洪,但是没有杀。原因只有一个,水贼刘洪乃是殷小姐初恋情人,唐僧是她与刘洪的儿子,陈光蕊才是第三者。
2、时间。
陈光蕊在考中状元当天被绣球砸中成婚,第二天接到上任通知。因期限很紧,陈光蕊晓行夜宿,一路猛赶。因此,母亲染病,也只是照顾了三天,就继续赶路。到洪江被杀时,陈光蕊与殷小姐在一起的时间,短则8天,长则18天。
陈光蕊被杀后,书中说,殷小姐因有身孕,没有自杀。原著37回,唐僧亲口说:“当时我父曾被水贼伤生,我母被水贼欺占,经三个月,分娩了我。”由此可以得出,殷小姐怀的绝非陈光蕊之子。
3、其他疑点
抛球秀选夫婿,方式荒唐。只是殷开山知道女儿未婚先孕,不得不出此下策。怕陈光蕊胡说,才通过运作,马上让陈光蕊出京。陈光蕊被杀,殷开山早就知道,但为了女儿,没有宣扬。但当唐僧来京城告状,殷开山不得不出手。之后,刘洪被灭口,陈光蕊复活,殷小姐羞愧自杀。
必须承认,吴老师的观点很新奇,也颇能自圆其说,我是很佩服的。不过,我还是坚信,陈光蕊才是唐僧的生父。
首先,生父刘洪说,还有许多漏洞。
比如,原文说,“忽然刘洪回来,一见此子,便要淹杀”,既然殷小姐早有身孕,刘洪已经知道唐僧是自己孩子,为何还要淹死唐僧?吴老师说,是因为南极星君托梦说:“日后夫妻相会,子母团圆,雪冤报仇有日也。”殷小姐担心唐僧杀死刘洪,于是把唐僧抛弃江中。为了情人,把儿子弄死。
这个解释实在牵强。
若唐僧是刘洪之子,十八年后见到殷小姐。殷小姐为何眼睁睁看着儿子告状,整死生父?十八年间,殷开山对刘洪不闻不问,为何唐僧一来就大发雷霆,大张旗鼓的抓捕刘洪?
原著说殷小姐初见唐僧,“仔细看他举止言谈,好似与丈夫一般”。唐僧到万花店找奶奶,奶奶的眼睛已经昏花了,可是一听唐僧说话,就说:“你声音好似我儿陈光蕊。”
由此可见,唐僧的容貌、声音与陈光蕊极像!若父亲是刘洪,怎么解释?莫非刘洪是陈光蕊兄弟?绝不可能!
其实,陈光蕊就是唐僧的生父。
殷小姐为何陪睡十八年,没有杀死刘洪?因为女性的怯弱,因为怕死而委曲求全,苟且偷生者还少吗?更因为神仙早有预言,儿子必定能够为父亲报仇。殷小姐有了理由安心等待。
抛绣球成婚并非荒唐择婚方式,而是传统小说中时尚。古人婚姻重门第,而抛绣球则看女子自己的眼光。比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是进步一些,浪漫一些?
刘洪虽然经常外出,可是对殷小姐的看管很严。可以想象,没有刘洪的允许,殷小姐一封信也送不出去。古代女子(尤其是明清)闺秀,可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在地方任职,一当就是十来年的并不少。何况,刘洪可以伪造陈光蕊笔记,写书信给岳父报平安。
最最关键的一点,还是时间。若能证明,殷小姐与陈光蕊成婚在6个月以上,那么,37回唐僧所说,从贼三月生了我就很好解释了——唐僧是要证明,我绝非刘洪之子,我母亲跟刘洪三个月就生了我!
幸运的事,这个证据可以在《西游记》的版本研究中轻松找到。
《西游记》的版本研究非常繁杂,我简单提一点:《西游记》最早的版本是万历二十年(1592年)发行的世德堂版本。在那个版本中,并无唐僧父亲陈光蕊如何娶亲,如何被害,唐僧少年经历。
在八十一难中,有“出胎几杀第二难,满月抛江第三难,寻亲报冤第四难”,这三难在最早的世德堂西游记中都语焉不详,只是在诗词中简单提到。因此,在后来的版本中,就有人添加了《陈光蕊赴任逢灾江流僧复仇报本》一回。这样,就使得全书的故事更加完整了。
因为是后人伪作,许多地方就有了矛盾。比如最明显的,《附录》中陈光蕊是在大唐贞观十三年考中状元,原版《第九回》中,唐僧又是在贞观十三年主持法会,前往取经的。
原版中只是提到父亲是状元,母亲是丞相之女,上任路上被杀。陈光蕊可能与殷小姐成婚多时,甚至多年,才被刘洪杀害。
总之,在《西游记》正文中,无论是唐僧,还是观音,乃至如来,都亲口说过,你父是唐朝状元陈光蕊,这一点,确凿无疑。附录本就是后人伪作,当作闲文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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